商品名称: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(金端松) | 品牌: | 规格:25g |
批准文号/注册证号/备案凭证号:国药准字H20064180 | 生产厂家: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| 包装单位:支 |
件装量:9997 | 中包装量:1 | 是否按中包装数量倍数购买: |
最低购买量:1 | 药品类型:其它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
生产厂家: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1.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、湿疹; 2.由皮肤癣菌、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,如手足癣、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; 3.尿布性皮炎; 4.念珠菌性口角炎; 5.甲沟炎; 6.由真菌、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腔内、鼻等)。 2、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3、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。 4、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 5、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,面部、腋下、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。 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1.局部偶见过敏反应,如出现皮肤烧灼感、瘙痒、针刺感等。2.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、毛细血管扩张、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。
【用法用量】
1、局部外用,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,早晚各1次。 2、治疗皮炎、湿疹时,疗程为2-4周;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,疗程不超过4周。
通用名称: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(金端松)
商品名称: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(金端松)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
生产厂家: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1.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、湿疹; 2.由皮肤癣菌、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,如手足癣、体癣、股癣、花斑癣; 3.尿布性皮炎; 4.念珠菌性口角炎; 5.甲沟炎; 6.由真菌、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腔内、鼻等)。 2、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3、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。 4、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 5、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,面部、腋下、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。 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1.局部偶见过敏反应,如出现皮肤烧灼感、瘙痒、针刺感等。2.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、毛细血管扩张、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。
【用法用量】
1、局部外用,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,早晚各1次。 2、治疗皮炎、湿疹时,疗程为2-4周;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,疗程不超过4周。
免责声明
服 务 热 线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10号 营业执照:91511424709145178M 药品经营许可证:川AA02802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:川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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